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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南京(第1页)

“林哥,林哥,别睡了,咱们今天不是要出去嘛?”

“别摇了,起来了,起来了。”林默边说边从床上起来,往旁边看去,就看到自己的发小杨海城在那等自己,说起来也奇怪,林默穿越到这具身体时不仅继承了这具身体的记忆,连感情都被继承了下来,就像是他以这具身体在这里生活了一遍似的,居然没有对这里的亲戚朋友产生默生感,这方便他很好的融入这个世界。

“阿海,干嘛呢?今天不是轮休吗,起这么早干什么。”杨海城和我当初一起考上了步科,季峰考上了炮科,堂哥林文贵则考上了辎重科。“林哥你上次不是说轮休的时候要在南京城好好逛一逛的嘛,怎么不会又不想动了吧。”

经过杨海城一说,林默终于想起前几天自己随口应下的邀请,当时由于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心绪不宁,便随口答应了下来。

“去去去,只是一下没反应过来罢了,对了,其他人呢,我记得李昌武,赵平年不是也要一起出去的吗?”李昌武和赵平年都是林默的舍友,也是军校里要好的兄弟,李昌武身高和林默差不多,将近有一米七五左右,是江西人,赵平年是广东人,身高有一米八是个大高个,杨海城比林默高一点,有一米七八。

“他们也才刚起来,现在正在卫生间洗脸呢。”他说完我也连忙起来拿起毛巾脸盆往卫生间走去,在半路上就遇到了李昌武和赵平年往回走,林默赶紧往卫生间走去。

洗完脸回到宿舍,将军装穿戴整齐就一起向门口走去,到了校门口,向值班人员出示了学生证后相互敬了一个军礼就走了出去。

由于是军校,学校里学生出入都受到限制,街道上并没有像后世大学周边一片繁华的景色,但周边还是有一些小店铺,都是本地人家自己经营的。“走起,我们到郑老头那把早餐给吃了吧,天天在军校里嘴都快淡出鸟了。”杨海城说道。

林默想起郑老头家的早餐,赶紧说道:“走走走,今天这顿我请客。”虽然军校里的饭菜并不难吃,而且在这个时代来说,军校里的饭菜己经好得不得了了,但天天吃一样的饭菜,多好吃也吃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厌烦。

众人快步走入街边的一家早餐店,早餐店只是一层,外面连个招牌都没有,虽然如此,但里面还是坐满了人,大部分都是轮休出来的军校生。

杨海城边带着林默他们往里面走去,边跟认识的人打着招呼,没过一会就走到了小院的院子里,院子里放着一张石桌,周围摆着一些石椅,几人连忙过去坐下。

“你们来了,今天打算吃些什么?”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头从厨房走出来说道。

“郑老头,照往常来一份。”杨海城冲老头说道。郑老头原名郑昌华,大儿子在家陪他经营早餐馆,二儿子在上海做生意,听说郑老头在晚清的时候是南京一个大官的私厨,后来大清朝亡后,大官也倒了,他就没了去处,最后回家开了一个早餐馆,当然了,林默他们更相信是他不愿意去。

“林大哥,杨大哥,你们的早餐来了。”“行了,快放下,我们都快饿死了。”杨海城冲郑老头孙子说道,郑老头孙子叫郑文祥,现在上初中,林默和杨海城周末一有机会出来都会到他家来吃上一顿早餐,一来二去就和这个小子熟络了起来。

“行,我马上就送过来。”一会的功夫,桌上就摆满了各色餐点,小笼包,油条,肉粥,还有粽子和各色糕点。

林默一行人看到餐点上齐了,立马开吃起来。

林默先扒了几口肉粥,满口的鲜香,尝着味道应该是加入了鱼肉和羊骨一起熬煮出来的汤汁,加入上好的米和鲜肉煮成粥。林默夹起一个小笼包放入口中,轻轻一咬,汤汁流入舌尖,整口都是汁水的味道,拿起粽子解开外面的粽叶,一股浓浓的火腿香味冲入鼻腔,却又不让人产生不适,火腿就是后世有名的金华火腿。

咬下一口,让人连舌头都想一块吞下去,其他各色糕点都有各自的特色,甜而不腻,软而不松,让人味口大开,一桌人狼吞虎咽,将满满一大桌美食消灭得干干净。

吃饱喝足,几人都不想动了,就交谈了起来,林默对杨海城说道:“今天我们要去哪里?”

“怎么,今天你不去图书馆了。”李昌武在旁问道。

“不去了,以前差不多每次出来都到图书馆去,连南京城都没把路认全,今天就和你们一起到处逛一逛。”林默所说的图书馆是在南京洪武区的一座图书馆,图书馆里有各种图书和外国消息的报纸,甚至从外国运来的报纸,以前的林默就喜欢这些东西,林默也从他的记忆中得到了这个世界的很多有用的消息。

“那要不咱们去中山路吧,我们三个也好长时间没去了。”赵平年问道。

林默也不迟疑,直接回答道:“行啊,我上次和你们去只逛了一小段路就回来了,这次得好好逛一次了,那边的好东西可不少,不过得先去娄叔那边一趟。”

林默口中的娄叔是林家在南京产业的负责人,名叫娄绍光,原来是林家的管家,林默兄弟姐妹从小就是由他照看着长大的,前几年林默偷跑出来考了军校,林默父母不放心,就让娄绍光过来照顾产业和林默,林默每次出来都会去看一下娄绍光。

杨海城问道:“那倒没问题,不过去中山路玩是不是得把衣服换了啊?要不然不好玩吧。”

“是啊,在学校周围倒没什么,反正穿军装的人也多,可到了中山路那边可就太显眼了,咱们先回去把衣服换了吧。”李昌武也转过头来提醒林默,林默转念一想,也是,一大条街上就他们几个人穿着军装,那也太显眼了。

想到这,林默开口说道:“不用回去换,咱们那衣服放着都多长时间了,都快发霉了,咱们去娄叔那边成衣铺置办一身新的吧,到时候让伙计把军装送到郑老头这存着,咱们从中山路回来再带回军校去。”

军校不同于一般学校,平时出校门的时间本来就少,穿便装的机会自然更少,便装有时一放就是几个月,在这个时代军校生基本上很少有机会穿便装,林默等人也是到了今年,才把各种战术,体能与枪械这些学完了,重点转到指挥等学术类型的课才有了这么多的出军校的机会。

“郑老头,我们走了,钱给你放桌上了。”林默说着便拿出一块银元放到桌上,几人起身向外走去。

杨海城回头看了那一块银元一眼,肉痛的说道:“这郑老头的东西真是贵啊,我每次过来都得肉痛半天。”林默三人鄙视了他一眼,刚才吃得最欢最快的就是他。

“也不算贵了,你也不看看那材料,可半点都没省,再说了咱们也不是那种吃不起的人。”林默说的也不无道理,他们在军校读书,每个月都是有补贴的,除去在军校里的伙食费,每人每月都还可以剩下二十几元的补贴,在学校里又没有花的地方,很多人都会选择在出校后好好的吃几顿。

别以为二十几元不多,在这个时代普通人每月也就能赚五到十元,这已经够一家人的花销了,二十几元对于普通人来说也算是一笔巨款了。

几人出了郑老头家的早餐店,向前面的街口走去,到了街口,林海城就向街对面的黄包车夫招手,几个黄包车夫连忙拉着车走了过来。

“林老板,还是要去图书馆吗?”一个年纪大点的黄包车夫向林默问道。“今天不去图书馆,老黄你拉我们去石婆婆巷的林氏商贸行就行了。”

“好的,林老板你快坐好。”说着连忙将坐垫擦了擦,将林默请了上去,林海城几人也上了其他黄包车,车夫连忙拉上车向前走去。拉林默的人叫黄海生,是地地道道的南京人,已经拉了十几年的黄包车,平时经常在这片拉人,一来二去就和林默认识了。:,,,

情劫后帝君对我爱罢不能(快穿)  我抢了蛊王饭碗  潮汐  [综英美]哥谭的亚当斯家  [洪荒]我给天道打工买断通天  白月光任务失败后我杀疯了  我不喜欢你的鳞片  殿下怎么还不死  退婚后,太子他忽然对我图谋不轨  我在星际卖盒饭  真千金只想修道  我在绝地求生捡碎片  穿成建筑以后[基建]  龙傲天的恶毒师妹重生了  html5不是应用软件  扉间是个心机党  剑尊冷酷无情  大燕断案人  四神器之青龙剑  转生恶役反派大小姐只想抱走奶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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