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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每一次看这个巨人,都觉得神奇得很。
那么大一个馒头,一口就吞下了。
烧鸡都不吐骨头的……
张百川抚须看着大防风进食,笑道:“总觉得可能是体型太大,你这作风倒像是北边的野人女真,而不像是殷地安人了。”
大防风也不介意,说道:“我知道该剔骨头的,但也麻烦,索性直接吞了。”
“野人女真的话,恐怕吃的就是生鸡了。”
大防风也知晓野人女真,听闻那边茹毛饮血,不植五谷,不亲不孝,是真正的蛮荒之地,而他们殷地安人并非野人。
他们会种植,会畜牧。
郑和船队抵达商洲的时候,还带去了许多先进的农具,有曲辕犁,有镰刀,有打谷棒,教会了他们更先进的稻种、插秧、水塘灌溉,还教会了他们烧瓷器和上釉。
他们部落更是得到了郑和船队的允诺,可以使用北斗七星旗帜。
在宣德年间,宣德帝对商洲的几个大的国家和部族都进行了册封,给了金牌和文书,成了大明的臣子……
按理说,他应该算大明子民。
但自从英宗之后,大明官方的舰队已经不再往返商洲、昆仑洲、西罗洲了,只有民间的商队来往,太过遥远的地方小国也无力前往大明朝贡,如今朝贡的主体就只剩下扶桑、朝鲜、琉球等离大明较近的国家了。
不同于朝廷舰队的亲善和援助,民间商队一切以利润为主。
经常有商队和西罗人一样干起了人口贸易的勾当,他们部落当初热情招待了一支商队,结果当天夜晚便被商队突袭,火枪和炸药的战斗,让他们部落一败涂地。
作为部落的第一勇士,大防风被一发炮弹炸晕,醒来后就已经成为了俘虏……
辗转来到大明,被天师府救下后,他不是没有想过报仇。
但老天师说想报仇也得先学好本事,他便留在了天师府,这十年间,他学会了汉话,认了汉字,更学了一身高强武艺。
最近几年数次下山,可知道的越多,对于报仇就越是觉得渺茫。
仇家太厉害了……
当然,大防风不会跟张家说这些,他只是不愿与野人女真相比而已。
他虽然行事上有些不拘小节,但也并非野人,哪怕大明的舰队没到达商洲之前,他们也不是野人,这点很重要。
“自然有区别。”
“若是茹毛饮血的野人,雨水岂敢靠近你?是吧,雨水?”
张百川回头笑问,小丫鬟俏脸通红,抗议道:“我,我胆子很大的……”
“哈哈哈……”
众人顿时大笑,因为第一次见到大防风的时候,雨水直接吓哭了,囔囔着我不好吃之类的话,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张百川笑过之后忽然想起了什么,便喊道:“安平!安平!快过来。”
张执象跑出屋,问道:“怎么了?爹。”
“你上次不是好奇他们殷地安人吗?为父最近看了诗经,明白了他们与我们的渊源,快让你娘温几壶酒,搬火锅出来,我们边吃边聊。”
“真的?”
张执象愣了下,但还是去喊母亲准备火锅了。
真是怪哉,《诗经》里能有什么证据?殷地安人不是音译么?就像是后世的“印第安人”一样,至于商洲,那应该是根据殷地安人这一词来的吧?
难不成,还真是殷商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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