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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仍然是一个还未毕业的大学生,憧憬着未来的梦。
二00四年秋天,我特别想摆脱阴霾的影子。
1
我一个人住在校外,和文字做伴。
每天早晨,九点以后起床,读些书吃早、午饭;中午休息一个小时,下午开始读书写字;晚八点左右吃饭,然后一直看书到凌晨三点。这种状态,用当时一个很流行的术语“九三学社”是最恰当不过的。
我特别喜欢黑夜。因为在这样的夜里,最适合灵魂的放逐。看着盘旋飞舞的烟雾,仿佛寂寞就会散去。月色偷偷地从窗户里钻进来,调皮地把影子拉长、延伸。美妙而忧伤的文字就会如潮水一样涌过来。有时候,我也会沿着技校路漫行,微微的雪花悄悄地从天幕中飘落下来,濡湿我的烟头。
在文字的海洋中沉沦的人,大都有程度不同的抑郁症。我也不例外。深夜对着窗外出神的时候,我常常想,跳下去会是什么感觉。当脑袋撞击地面的时候,灵魂会不会飞离躯壳,独自舞蹈?我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失眠的感觉好像自杀。书桌上堆积着烟灰的尸体,白森森的,堆起坟馒头。
女友,即将去外地实习。她说,这间小房子里太闷,你会闷出病来的。
我认为她的话非常有道理。我也想换重新生活,暗无天日的日子不能伴我走进工作岗位。我特意跑到学校的天桥上,看桥下流动的河水,猜想它们会流向何方。天,晴朗得很,没有一丝云彩。秋天的风挟着凉意缓而来,心中的浮躁去了大半。上课的学生如潮水一样在桥上蔓延。他们匆匆地来去为了什么呢?教育早已经让课堂失去了味道,显然他们只是为了上课而上课。可是,我呢?
随波逐流,一直是人的天性。淹没于人海,受困于世俗,仿佛才是做人的根本。我也免不了和他们一起去挤求职的独木桥,不能把自己整得像不食人间烟火似的。是的,我需要改变。
朋友说,你去考研吧,你的底子很好。或许这样,我真能找到通往天堂的钥匙。
2
“不让占座了,明天还能来吗?这该死的图书馆管理员!”一个女孩的声音从我对面传过来。
我抬头一看,一个穿着粉红色外衣的女孩边抖着桌布边自言自语。
我,这个人,向来对女孩子没有什么大的兴趣,但有个例外,那就是对浑身着满粉红气息的女子有着说不出的喜好。粉色可能是最引起人的****的颜色吧!
“怎么了?你明天不会早来一点吗?”我笑着搭讪道。
“我不是你们学校的学生,和你们学校的学生竞争不来。要是没有位置,我就没法来上自习了。”她一脸的愁容。
在那启动嘴唇的瞬间,我看到了有些干裂、没有色泽的、略显苍白的嘴唇。这是考研的女生的特征,为了避免就业压力的摧残,只好这样把青春的光泽掩藏。高考的女子也是这样,我是知道的。我记得当时有一个女孩对我特好,可看到她那憔悴的没有光鲜的眼神,我退却了。直到后来我大学二年级见次见到她的时候,我真后悔当时那么傻,让一段恋情溜走。我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睛挖下来,用脚啜一下然后喂狗。
“呵呵,这样吧,我帮助你占座吧。不知道这是否是一个好建议?”我依然是一脸的笑容。
“真的?那就太好了,我明天又可以来这里上自习了。你们图书馆的环境就是不错,别的地方是一点没有这里的气氛的。”
3
“哎,明天你来占位吧,我不住校不很方便。”我一脸坏笑地对着和我一起上自习的阿荣说。
阿荣是一个工科学生,平时难得见一个女生,是属于那种彻头彻尾的憋疯了的型。此刻安排他一个给女生占位的美差,哪里还有什么不答应的理?他忙不迭地点头说好。
我本无意于这偶然的邂逅,只是顺手做个人情罢了。如果硬塞给我一个不好的说法的话,那就是谁不愿意和一个长得并不难看的美女在一起学习呢?我的想法仅此而已。
一天的时间很快,尤其对于考研的人来说,时间就是朱自清笔下的匆匆,不着任何痕迹就流走了。
此时,已是快要闭馆的时间了。我们也要各自回各自的窝了。
粉红*孩一边收拾书籍一边说,“明天要是能占到位的话就发短信给我。”她随手撕下一页纸写下她的电话号码。
看到她走出自习室的大门,我回过头来问阿荣:“哥们给你找的差事很美吧?要好好抓住机会啊!考研是的女孩子都很寂寞。”
阿荣的脸都笑成了一坨大便,肉啊,皮啊什么的都扭到一起去了。“哥们服你了,看得出来真是老手啊!不愧是学文科的。”他的话有点恭维了,我不大喜欢听。
“哎,对了,你怎么不问她的名字啊?”阿荣有点疑惑。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时间长了,什么不知道了啊?你看今天不是主动把电话给我们了吗?”我回应了一句。
和一个美丽而睿智的女子相识,是幸运,也是离开的理由。
4
我的生活开始有了转机。我逐渐和正常人一样,冒着凉凉的晨风而开,顶着满天的星辉而去。这是我大学迟暮时最快乐的时光,更没有想到的是和她的故事会成为我文字的主旋律。我后来回忆起往事的时候这样认为。
在初相识的日子里,我一直没有怎么搭讪过。这不是我的个性,我向来是以欣赏女性的美而著称的臭名昭著的浪子。在我的大学里,我一直没有和*的腥气脱过干系。曾经有许多次,我的其他外系的朋友都跑到我上课的地方,看看那天坐在我旁边的女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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