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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中流露出凄惨的神色,身子前扑,抱住大妈的大腿,嚎叫道:“大妈,你不能将我最后的十块钱也拿走啊!这事儿如果说出去,让我以后还怎么在道上混啊?!”
大妈推开我,冲大爷打了个响指,“走!”
大爷十分厚待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看似想要安慰我,实则却是将那空空如也的塑料袋拍在了我的肩膀上,然后也背着走,跟在大妈的身边,走了。
二人迎着晚霞,渐行渐远。
风中,飘来二人那饱含深度的话。
大爷对大妈说:“你不是说要打车走么?”
大妈说:“有那十块钱,干什么不好?打车,浪费!”
我忽然有种想要嚎啕大哭的冲动!
我到底是遇见了高人,还是遇见了神棍啊?啊!啊!啊!
我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是坑人的鼻祖了,没想到,今天还真让我遇见了两个完全不要脸的老东西!竟然连坑人鼻祖的钱,也敢坑!其行为,简直令人发指啊!
我吸了吸鼻子,从地上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头也不回地向着与二人相反的方向走去。
走出大约五十来步之后,我从袖口里掏出一款最新上市的苹果手机,手法利索地拔出手机卡,扔到路边,然后将手机拿在手中把玩着。
嘿!你还别说,这新款就是不一样!不但功能全,而且样子就是漂亮!
大妈都一把年纪了,拿着这个好东西也是糟蹋了。
哎……可惜的是,如果不是大爷上来拍我肩膀一巴掌,我一准儿能从大妈的裤兜里掏回自己的钱。
掂量了一下手中的手机,我咧嘴一笑,算了,我就不和大爷大妈一般计较了。这款手机啊,送到贼六那里去,最少能帮我当成新家伙卖出去。初步估计,少不了六千!
我一路哼哼着自己改编的《我不做大哥很多年》,渐行渐远,“我不做扒手很多年,我不爱冰冷的床沿。不要逼我动怒,不要逼我下手,哦我会翻脸……”
第三章:谁与我生死与共?!(一)
我现在住得地方十分特别。
它远离闹市的喧哗,位于风景秀丽的郊区。这里有大片的绿化面积和成群的巴洛克风格建筑。住在我周围的邻居,都是非富即贵的有钱人。
我所住的房子,在此片小区中,是占地面积最大,最高,最抢眼的一间!
按理说,能住在这么高档的小区,我也应该是个有钱人。但实际上,我确实就是个穷痞子。
说到这里,你应该猜到我住在什么地方了吧?
怎么,还没猜到?
如果还没想到,那么我就只能明确地告诉你,我现在居住的地方,正是——锦绣公墓!
呵呵,特注,我既不是鬼,也不是这里的守墓人,而是……钉子户!
知道什么叫做钉子户么?
就是不畏强权,不畏生死,不畏恶势力,勇于和开发商做阶级斗争的人!
其实,我爷爷才是正宗的老一辈钉子户。而我,只不过是继承了爷爷的固执,继续守着自己的独家小院而已。
我的独家小院坐落在锦绣公墓的正中间,总共占地面积约为二百多平方米。其中包括一间八十多平的房子,和一百二十多平的院子。
爷爷在世的时候,那院子里种满了蔬菜。现在,院子里长满了杂草,看起来十分适合拍摄恐怖片。
我的房子属于那种老式的结构,勉强算得上是两室一厅一卫吧。大卧室没有门,直接与客厅相通。客厅里摆放着一套老旧的沙发和一套实木餐桌。那套餐桌由一张桌子和六把椅子组成,很结实,是爷爷亲手做的。客厅里还有一台在市面上很难找到的老旧电视,是我用来打发时间的工具。
爷爷在世的时候,大屋是爷爷住的,我住在小屋。爷爷去世后,我住在了大屋,小屋则是改成了杂物间。
这套房子虽然老旧,但如果放在市里,那就值钱了。即使它坐落在锦绣公墓的院里,也是价值不菲的。眼下,我除了它,一无所有。然而,即使在我饿肚子的时候,我也从未想过要卖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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