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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这个声音从脑海里挤了出去。这个老头儿在他有生之年已经对他吼得够多了,既然他已经死了,诺曼就不必再听这些屁话。他能对付格特,也能对付罗丝,他对付得了这儿所有的人,但是他必须在当地的警察开始搜寻一个满脸淌血的光头男人之前跑出这个地方。已经有太多的人在盯着他看了,为什么不呢?他满身尿味儿,脸上像被野猫抓过一样。
他拐进影视长廊和南海路之间的小道,漫无目标地奔跑,一心只想赶快离开途中的那些货摊,他曾经在那儿抽过奖。
长廊的侧门打开了,里面走出了一个人。诺曼猜想他是个孩子。实际上很难准确判断。
他个头像小孩儿,穿着也像个小孩儿——牛仔裤、锐步鞋,上身穿一件麦克尔·迈克德莫特牌体恤衫,上面写着:我爱一位名叫雨水的女孩,不知那句话有什么该死的含义。他的整个脑袋上套着一只橡胶面具,面具上画的是公牛费迪南德。它面带宽容而快乐的微笑,犄角上还装饰着花环。诺曼毫不犹豫地伸出手,一把将那只面具从小孩子的头上揪下来,捎带扯下了一大撮该死的头发。
“嗨!”男孩儿尖叫起来。摘掉面具后,他看上去约十一岁光景。他的声音与其说害怕不如说是愤怒。“还给我,那是我的,我赢来的!你以为你是谁——”
诺曼又一次伸出手,一把抓住男孩儿的脸,用力向后摔了出去。南海路的马路边是篷布。孩子一个跟头翻到了帐篷顶上,昂贵的旅游鞋飞上了天。
“你要是告诉别人,我就回来杀了你。”诺曼冲着仍在不停地起伏的篷布说了一声,然后把公牛面具套在了自己的头上,迅速向前走去。面具发出橡胶的恶劣气味儿,夹杂着它原先的主人头发上的汗臭味儿。这些气味对诺曼来说都无所谓,然而面具很快将散发出格特的尿味儿的想法才真正令他恼火。
他的思维又发生了一次跳跃,有一会儿工夫,他消失在形形色色的气味中。这一次回来后,他向新闻大街尽头的停车场全速地跑去。他有些喘不过气来,就用一只手撑在右边的肋骨上。他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面具里面的确已经闻到了格特的尿味。他把面具拿了下来,在寒冷的空气中愉快地呼吸着。空气中没有尿味儿。他低下头看了看面具,不禁打了个哆嗦,那张乏味的笑脸使他汗毛直竖。这是一个鼻子上套着鼻环、犄角上装饰着花环的公牛,一个带有野兽般的微笑的公牛,一个已经被掠夺了某样东西、而自己却一无所知的畜生。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要把这个该死的东西扔掉,但他克制住了,必须考虑到停车场的服务员。如果他能清楚地记得有个戴费迪南德公牛面具的男人驾车离开的话,他不会立即将这个人和警察追踪的那个人联系起来。如果这副面具能带给他更多一些时间的话,那就值得继续戴下去。
他坐到“加速度”的方向盘后面,把面具扔进座位,打着了点火线。衬衫里散发出浓烈的尿味儿,他的眼泪都被刺激了出来。他在深层大脑中又听见格特那仿佛从地狱里发出的格格笑声。“罗西说你是个对肾脏有偏爱的男人……”她这样对他说着。现在他十分担心她总是这样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好像自己不仅被她强奸,她还留给他一个畸形的婴儿。
你是那种不喜欢离开面具的害羞的小伙子。
不,他想,快停下来,别再这样想下去了。
“她的肾脏通过我的肾脏带了个口信给你……”然后她的尿液浇得满脸都是,那种散发着恶臭的、小孩儿发烧时才会有的滚烫的尿液。
“不!”这一次他大声地惊呼起来,一拳打在了挡泥板的垫子上,“不,她不能这样!她绝对不能这样对待我!”他抽回拳头,又猛击了一拳,砸在了后视镜上,玻璃镜从铁杆上掉下来,打在挡风屏上后弹了起来,最后落到了地上。他把自己的手打伤了,手指上戴的那枚警校戒指被他打裂,看上去像一个巨大的问号。他终于控制住了自己的理智,准备发动车辆了。他抬起头看了一眼,发现停车票贴在这阳板上,他努力将注意力集中在停车票上,使自己恢复正常状态。
诺曼想起还有些钱,便从衣兜里掏出钱夹,抽出一张五元的钞票。他把费迪南德面具重新戴在头上,决心忍受这个臭烘烘的玩意儿,将车缓缓地开向收费站。他把身子探出窗外,从面具的眼眶里注视着收费员。收费员摇摇晃晃地扶着收费站的门框,当他伸出手来接钱时,诺曼意识到了一件绝妙的事情:这家伙喝醉了。
“公牛万岁!”停车场收费员笑着说。
“对,”公牛斜靠着福特“加速度”说,“为伟大的公牛欢呼吧。”
“一共两块五……”
“不用找钱了。”诺曼说着,将五元钞票递给他。
开过半个街区,他把车停到路边,意识到如果再不把这该死的面具摘掉,他就要呕吐了,这样事情会更糟。他抓住面具,惶恐地把它扯了下来,好像揪下了一只吸在脸上的水蛭。这一切都发生在很短的时间里。这时他又发生了一次跳跃,他的思维像一枚导弹般飞离了现实的层面。
当他又变成自己时,他正赤裸着胸膛坐在方面盘后面等候绿灯。在远远的街角处,银行的钟表在闪烁着,时间是下午两点零七分。他向四周看了看,他的衬衫平放在车内的地板上,旁边扔着后视镜和偷来的那副公牛面具。肮脏的费迪南德看上去扁平且又古怪。它那空洞的眼睛看着诺曼,诺曼透过它看到了人行道的地面。公牛快乐、灿烂的笑容收缩成了一团皱纹,这已经很不错了,至少这该死的东西已经离开了他的脑袋。他想打开收音机,才发现旋钮已经被他扭掉,很难再打开,所幸的是他设法又打开了它。还是那个陈旧的电台,汤米·詹姆斯和桑德尔斯正在唱着《小花招》,诺曼跟着唱起来。
在另一条小路上,一个看上去像个会计师的男人坐在一辆凯瑞车的方向盘后面,带着谨慎的好奇心打量着诺曼。开始诺曼有些不明白这个男人究竟对什么发生了兴趣,很快他便想起自己的脸上仍然血迹斑斑,他用手摸了摸,大部分都凝成了血块;此外他还赤裸着上身。他必须尽快处理这些事,然后……
他弯腰拿起面具,一只手伸进去,将它举到车窗上,用指尖捏着橡胶嘴唇使它活动起来,随着音乐节奏,费迪南德在跟汤米·詹姆斯和桑德尔斯一起唱歌。他前后左右不停地活动着手腕,费迪南德好像在演奏着一曲疯狂的爵士乐。那个长得很像会计师的男人坐在那里,脖子伸得长长的,简直看呆了,由于太专注,一下子撞在了人行道旁的车门上。
诺曼窃笑着。
他把面具扔到地板上,在赤裸的胸口擦了擦双手。他知道自己看上去一定很古怪,而且十分愚蠢。但如果穿上那件带有尿味的衬衫情形会更加糟糕。摩托夹克就在他旁边的座位上,至少夹克的村里是干净的。诺曼穿上了皮夹克,将拉链一直拉到了下巴上。这时交通灯已经变成了绿色,旁边的那辆凯瑞车像子弹出膛一样从十字路口窜了过去。诺曼也开动了汽车,随着收音机里的音乐悠闲自得地唱起了歌:“我看见她沿小路离去……你知道我第一次看见她,漂亮的女孩儿,独自一人……嗨,宝贝儿,我能带你回家吗?”这首歌使他想起了高中时代,那时的生活无比美好。是这个可爱的小罗丝搞糟了一切,给他带来了所有这些麻烦。至少在他大学高年级以前还没有这么多麻烦。
你在哪儿,罗丝?他想。为什么你不来参加这个婊子们的野餐会,你他妈的到底在哪儿?
“她参加她自己的野餐会去了。”公牛在耳语,这声音既陌生又熟悉——就像是没有经过思索而说出的简单但无可争辩的预言。
诺曼把车开到路边,没有注意到“禁止停车装载”的标志牌。他把面具从车箱地板上拣起来,它又一次摩擦着手上的皮肤。这一次他把面具转过来对着自己,从空洞的眼眶里看到了下面自己的手指,而这眼眶看上去也正在以某种方式注视着他。
“她自己的野餐会,你是什么意思?”他嘶哑着嗓子问。
他用手指摸着公牛的嘴巴,虽然摸不到,但是能看到它的嘴巴在动。他猜想他听到了自己的声音,但声音并不像他自己,也不像是来自他的喉咙里面;而是来自那嬉皮笑脸的橡皮嘴唇之间。
“她喜欢他吻她的方式,”费迪南德说,“你不知道吗?她也喜欢他用手抚摩的方式。她希望在他们回来之前,他能对她玩一些小小的花招。”公牛好像在叹气。它的橡皮脑袋以某种奇怪的国际大都会式的姿态在诺曼的手腕上晃来晃去。“这些都是女人所喜欢的,对吗?小花招。肮脏的爵士乐,整整一夜。”
“谁?”诺曼冲面具咆哮道,太阳穴的血管突了起来,“谁吻了她?谁摸了她?他们在哪儿?告诉我!”
面具沉默了,或许它刚才根本没有说过话。
“你该怎么办呢,诺曼?”诺曼知道,这是父亲的声音。屁股上有些疼,但并不可怕,而刚才那个声音才可怕。即使那是他自己的声音,同样令他感到恐惧。
“找到她,”他低语着,“我要找到她并教会她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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