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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斩骨切肉(第1页)

巨刃带着劲风,向黄家两兄弟横扫而来。

电光火石,黄俊下意识抽刀。

多年来的训练已经让这一动作化作了本能,速度快到甚至超过他自己思考的速度。

待到兵刃相击的那一刻,他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搞什么鬼!

虽然他听说过沙克战士间喜好决斗这项运动,但没想到来得这么突然。

在联合城,有的武士也声称自己对上别家的武士时会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但事后证明他们要么欺负的是手无寸铁的贫民,要么就是和对手演出的一场假戏,只不过是为了吹嘘自己的狠厉或者证明他们有在拿钱好好干活。

现在这情况,黄俊完全无法适应。

打刀切上斧刃的边缘,火花四溅。

一瞬的火光映入弟弟黄杰的眼帘,惊得他出了一身冷汗,把整套单衣都浸得贴在了身上。

凉风透体,酒也醒了。

他立刻弓身下蹲,哪怕看起来哥哥已经接下了对方的分段斧。

事实证明他的反应是正确的。

黄俊的力量根本无法和沙克人抗衡,他们几乎只是僵持了一瞬,打刀就被巨力弹开。

分段斧来势未减,但黄杰已经避开了它的轨迹。

趁这迟缓的一瞬。

年轻人蹬地拔刀!

他的打刀形制与黄俊的别无二致,看起来出自同一个匠师之手,只是刀面更加清亮,不似哥哥的佩刀沾染过太多血腥和杀气。

伴随着划破空气的尖啸,刀尖直指沙克人的腰腹!

比起哥哥,黄杰确实是个有天赋的年轻人。

黄俊充当侍从武士,砥砺刀技多年,才练出了这么一手快刀。但黄杰只是初摸上刀柄,仿佛就天然知道该如何挥刀,再加上黄俊的亲身教导,他在刀术上的造诣很快就后来居上,甚至在时机的把握上还有所超过。

他比起黄俊差的就是实战上的经验,而这部分也在雷霆竞技场中得到了补足。

黄杰的每一轮对手都是沙克人,他已经积累了许多对付他们的经验。

沙克族的周身几乎都覆盖着骨板和鳞片,它们是天然的护甲。但有的地方还是覆盖不到的,因为要保证最起码的活动能力。

比如腹部。

骨片之间的缝隙宽大,否则沙克人根本完成不了弯腰的动作。

“铮!”

在沙克人收回分段斧之前,黄杰的打刀已经抢先刺中了他。

刀尖划破了沙克人身上的黑衣。

然而他没能贯穿。

甚至,刀尖崩断了。

黄杰的眼睛捕捉到一小块铁片跳跃出来。

“哥,他穿着甲!”他只来得及喊出这么一句,就被沙克人抬腿一脚踹翻在地。

黑衣划破,破洞露出一丝明光。

——是一套贴身短铠,完全包裹住了沙克战士的胸腹。

这是雷霆竞技场没有教会给黄杰的。

若是在赛场上,他刚才的那一刀就是制胜手,足以将对手淘汰。

当然也很难想象一個普通的沙克战士身上能穿着品质这么好的护具。

他们的打刀都是改装刀级别的,在联合城,它们每一把的价值都以万记,甚至会有贵族把他们当做工艺品来收藏。

原本以黄俊这种落魄武士的身家是买不起的,好在原本的主家嫌弃他的刀太破,跟着自己出去都丢面子,这才从藏品中随便提出两件丢给他们。

邻家姐妹竟是情敌  大秦:绑定秦始皇的我,起飞了  我,天庭之主,加入聊天群  我在乱世词条无限合成  遮天之圣体时代  年代:从知青下乡开始躺赢  斗罗:重生狼盗,武魂无限进化  变声说唱歌手不会恋爱  让你惊悚求生,女诡怎么倒贴了?  斗罗:多子多福我儿有大帝之资!  武道人仙  斗罗:蹭唐三主角光环后封神了  摊牌了周总老婆就是我  重生之投资时代  抄家流放后,我带着全家种田登基  都市无敌战神  在乱世江湖挂机修仙  斗罗:封号琴魔,这个杀手有点冷  修仙就得气运加身  全家瞒着我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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